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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大道68号(供冷项目一期)东面绿地恢复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者:admin2017-08-27

根据穗财编[2017]5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招标图纸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现对 临江大道68号(供冷项目一期)东面绿地恢复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临江大道68号(供冷项目一期)东面绿地恢复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65970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6577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为配合珠江新城核心区供冷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基坑开挖、便道施工等需要,临时占用为施工场地。待工程完工后,恢复为城市公共绿地景观功能。绿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6796      

招标内容:为配合珠江新城核心区供冷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基坑开挖、便道施工等需要,临时占用为施工场地。待工程完工后,恢复为城市公共绿地景观功能。绿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1328460.41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7年8月26日至2017年9月15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8月26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8日10时1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需提供经营范围的打印页)。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专职**人员须具有**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员,项目专职**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中所述可由投标人提供上传件或打印的信息外)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12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83865970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 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 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 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 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